为满足流动人口学历提升需求和海宁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,pg电子与海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合作,对就读我院大专、本科的流动人口学员进行学历补助。现开展2024年下半年的补助申报工作,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均由海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确定。
1.申报对象:
(1)2023秋季入学的大专、本科流动人口学员(学习已满一年,完成第三学期缴费和课程注册);
(2)2022春季入学的大专、本科流动人口学员(2024年7月已毕业)。
2.申报条件(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):
(1)持有《浙江省居住证》,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。
能申报的情况:①居住证在有效期内;②居住证已终止或本年度尚未签注,申报期内先办好签注再申报(可到“浙里办”里直接网上签注);
无居住证的或已有海宁市户籍的,不能申报。
(2)在海宁市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(申请补助当月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,且前十二个月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,不含补缴)。
3.申报时间: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。
4.申报方式: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报电子版完整信息,并上传两份材料:一是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(打开“浙里办”-社保-社保证明打印-个人社保证明-个人参保证明-需要打印的月数(选择6个月或12个月)-保存图片,上传);二是《流动人口学历补助申领表》(从班级群下载、打。中刺詈酶鋈诵畔⒉⑶┳,拍照上传到问卷里,审核栏不用填写,积分项查不到可不填)。
5.补助方案:根据最新的补助政策,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学员将有两次申请机会,每次申报期内未填报或未通过均不延期补报。
第一次时间:第三学期缴费注册后申请,通过审核的学员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发放第一次补助。第二次时间:毕业证书获得后申请,通过审核的学员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发放第二次补助。
另:如有居住证方面的疑问,可咨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(电话:0573-87288973,全天);如有填报方面的疑问,可咨询学校教务处虞老师(电话:0573-87088200)。
学历补助请用微信扫码申报:
pg电子教务处
2024年10月9日